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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判断参试人员的英语水平,以便对其进行培训或授与相应的工作。
二、考试方式:
参试人员应参加笔试和口试。对其口、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参试人员的相应级别。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分为三部份。第一部分为听力,第二部份为文法,第三部份为阅读。听力部分50个小题,文法部分40个小题,阅读部分50个小题。
2、 笔试评分:笔试按托福评分办法进行。
2、 笔试分级标准:A级 530以上;B级 480以上;C级 450以上;D级
450分以下
四、口试:
1、口试小组的组成:口试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对参试人员进行口试。
2、口试成绩评分:口试成绩分为四级,即A、B、C、D。 三名教师各自给出相应的成绩,取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口试成绩。
3、口试成绩评定标准:
A级:对教师提出的所有问题理解迅速、准确,不需教师做任何帮助或提示,回答准确,能表达自己完整的意念,发音基本正确。可有语法、语音等方面的问题,但不影响理解。
B级:对教师提出的所有问题理解迅速、准确,不需教师做任何帮助或提示,回答较正常语速慢,有时表达完整的意念略有困难或不够清楚准确,需教师提问确认,语言不够简洁,但不影响交流。发音基本正确可有语法、语音等方面的问题,但不影响理解。
C级:能回答教师提出的一般问题,语速较慢,需要较多的提示才能维持对话,表达完整的意念有困难需要教师帮助,语音、语法、表达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教师理解经常有困难但无严重的发音障碍。
D级:能回答最简单的问题,但经常用母语向教师询问或寻求帮助不能表达完整的意念。语音、语法方面问题很多,需要较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达到要求。
五、综合评定成绩:
将笔试与口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即为该生的综合评定成绩。综合评定成绩分为四级,即A、B、C、D四级。评定标准如下:取笔试成绩和口试成绩中较低的一项作为综合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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