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晋升职称考试(机考)

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

 

请参考考生认真学习应试守则,熟知有关处罚规则。


一、考生应试守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及有关注意事项,但不准进入考场。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仅限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和临时身份证无效,下同)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件者不得入场考试。
(三)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余物品,如:笔、纸张、书籍、文字资料、手表、手机,以及具有发射、接收、拍照、摄像、记忆、存储、查询、翻译功能的电子设备均不准带至考场座位,否则视同考试作弊。
(四)考生在开考前4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场号和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角,以备检查。开考前20分钟应入场完毕,此时为宣读“考场纪律”时间。考生应认真听取“考场纪律”,并严格按照“考场纪律”的要求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能入场。
(六)考生应在监考人员指导下登录考试系统,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在考场内交头接耳、偷看他人屏幕、传递答案等行为。
(八)考试结束前,已入场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能中途离场。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
(九)职称考试实行全程摄像,考生应注意自身行为,保持良好形象。
(十)每个考生都有权利和义务检举揭发所发现的替考、作弊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有关处罚规则


(一)考生请他人代考,并使用伪造身份证件者,终身禁止参加晋升职称考试。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且三年内禁止再次参加考试的处罚:
1.考生请他人代考,但未使用伪造身份证件;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4.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场;
5.夹带书本、笔记本及有关文字资料;
6.交头接耳,偷看他人屏幕,传递答案;
7.在考试过程中私自使用通讯工具;
8.在考试复查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违纪作弊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1.在考场内喧哗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3.恶意损坏考场设备的行为;
4.有其它影响考试组织运行的行为。